刊登日期: | 2020/8/28 |
發文日期: | 2020/8/26 |
發文字號: | 府農漁二字第1090549442號 |
主旨: | 「鰻魚放養管理及應遵行事項」第8點、第12點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以農漁字第1091348163A號修正公告,隨文轉送公告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乙份(詳如附件)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8月25日農漁字第1091348163C號書函(正本諒達)辦理。 二、副本抄送雲林區漁會及雲林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,請轉知所屬相關產銷班及養殖業者週知。 |
正本: | 雲林縣鰻魚生產合作社、雲林縣第二鰻蝦生產合作社 |
副本: | :雲林區漁會(含附件)、雲林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(含附件)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 (文書科,請刊登公報)(含附件)、雲林縣政府農業處(漁業科)(含附件) |
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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