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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鰻魚放養管理及應遵行事項」第8點、第12點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以農漁字第1091348163A號修正公告,隨文轉送公告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乙份(詳如附件)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0/8/28
發文日期:2020/8/26
發文字號:府農漁二字第1090549442號
主旨:「鰻魚放養管理及應遵行事項」第8點、第12點,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9年8月25日以農漁字第1091348163A號修正公告,隨文轉送公告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乙份(詳如附件)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9年8月25日農漁字第1091348163C號書函(正本諒達)辦理。
二、副本抄送雲林區漁會及雲林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,請轉知所屬相關產銷班及養殖業者週知。
正本:雲林縣鰻魚生產合作社、雲林縣第二鰻蝦生產合作社
副本::雲林區漁會(含附件)、雲林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(含附件)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
(文書科,請刊登公報)(含附件)、雲林縣政府農業處(漁業科)(含附件)
附件:
  • 「鰻魚放養管理及應遵行事項」第8點、第12點修正公告
  • 「鰻魚放養管理及應遵行事項」第8點、第12點修正條文